册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2327执556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国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贵州国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69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6835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余款90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31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黔2327民初37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