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德半导体设备安装(上海)有限公司

启德半导体设备安装(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某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12民初9699号 原告:启德半导体设备安装(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453号1幢。 法定代表人:**龑,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虹泉路1000号2幢A座710室。 法定代表人:KIMBOKJA,职务不明。 原告启德半导体设备安装(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13日立案受理。诉讼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启德半导体设备安装(上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83.88元,由原告启德半导体设备安装(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