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义乌市正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82执3332号 义乌市正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执行人义乌市正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22)浙07民终4522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义乌市正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收到被执行人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支付的执行款3085788.27元,本案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义乌市正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并同意本案执行完毕;被执行人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已缴纳诉讼费15237元、执行费33257.88元。故,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