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827执15号
申请执行人:西安大泰彩钢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天台八路7号付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0552348144B。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代理人:**,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89年6月2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大泰彩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长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0827执1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书记员 高 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