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鹏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某某渣土沙石运输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604执14378号
佛山市***渣土沙石运输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明鸿:
关于佛山市***渣土沙石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鹏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明鸿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本院(2022)粤0604民初11499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22年6月21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在已保全冻结被执行人深圳市鹏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中扣划了142000元,该款扣除本案执行费2000元,退本案申请执行人佛山市***渣土沙石运输有限公司140000元。现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