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星信力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深圳市海星信力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广聚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103执保487号

申请人:深圳市海星信力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栋10层1001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湖南广聚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州市冷水滩区创发城15栋17A。

法定代表人:王玉和,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人深圳市海星信力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广聚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1)湘1103民初4000号民事裁定书一案,经本院执行,现该裁定书所需保全的财产已实施保全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1)湘1103民初4000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承办人:李文忠、秦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