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云0381民初4809号
原告:***,男,1944年11月26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居民,**市人,现住**市。(系死者***之父亲)。
原告:***,女,1977年9月12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居民,**市人,现住**市。(系死者***之妻子)。
原告:**,女,2001年8月10日生,汉族,居民,**市人,现住**市,(系死者***之女)。
原告:**,男,2005年4月8日生,汉族,居民,**市人,现住**市,(系死者***之长子)。
委托代理人***,云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1979年10月17日生,汉族,**市人,现住**市。
被告:云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地址:**市。
委托代理人***、***,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负责人:***,职务:项目经理。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联系电话:133××××3227。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云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已经协商解决为由,于2020年10月12日申请撤回起诉,其撤诉理由得当,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329元,减半收取4164.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