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市永德混凝土有限公司、岳阳市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0603执恢127号

岳阳市永德混凝土有限公司、岳阳市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岳阳市永德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岳阳市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岳阳市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31850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