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嘉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广嘉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某某环球园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403执800号 北京广嘉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环球园艺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北京广嘉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环球园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陕0403民初93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环球园艺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北京广嘉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264000元及违约金264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828元、执行费4256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环球园艺有限公司名下存款297484元,本案执行费4256元亦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同意领取案款293228元,其它权利请求自愿放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403执80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12月12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