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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余 姚 市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281执2363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宝瑞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五金路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668029946P。
法定代表人:孙子栋,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杨汛路2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266242933。
法定代表人:金吉祥,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2民终565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7月2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标的金额3 316 193.95元。后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浙江宝瑞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已收到全部执行款,本案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