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安泰石业有限公司

莱州市安泰石业有限公司、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0791执保115号
申请人莱州市安泰石业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莱州市安泰石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791民初1276号判决书及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7民终6064号判决书业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财产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申请人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详见通知书)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