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沪0109执289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6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被执行人:上***灯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柳营路125号1202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与上***灯具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本院做出的(2021)沪0109民初8637号民事判决已经生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条规定,裁定如下:
将上***灯具有限公司名下的上海市虹口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至***名下。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