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世博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金世博光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金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8)鲁0105民初306号
原告山东金世博光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金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5日立案。原告山东金世博光电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金世博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970元,减半收取计8485元,由原告山东金世博光电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张清国 审判员  曹新建 审判员  朱广民
书记员  汪 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