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0283执6581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平电锅炉辅机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平度市蓼兰镇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550803131F。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工业北路666号天工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176311662J。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平电锅炉辅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105506元、执行费1483元,现被执行人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裁定如下:
(2023)鲁0283民初2711号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