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协进建材有限公司、西安明城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04执恢588号
南安协进建材有限公司、西安明城置业有限公司:
我院立案执行的南安协进建材有限公司与西安明城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阶段:本院于2023年2月9日向申请执行人南安协进建材有限公司发放案款1176022.53元,本院收取执行费14160元,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6)陕0104执初605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