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鲁1502执3789号
申请执行人:东阿县亿合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东阿县大桥镇赵庄村;电话:1334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4099660737C。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山东聊建现代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山路15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63669896H。
法定代表人:0
申请执行人东阿县亿合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聊建现代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1502民初1029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能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4年7月12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需分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4)鲁1502执378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