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通和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602执2903号 ***、***和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和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0602民初582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和电业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163124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本案全部案件款。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602执290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终结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2)陕0602民初582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案于2023年9月6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