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观澜玖里项目工程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二节第49条,按照执行标准:(二)之相关规定被罚款叁仟元,公示截止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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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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