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因取得的商贸公司开具的1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被责令调增2017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70100元,并处罚款30000元

  • 相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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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聂发奇
  • 时间: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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