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1702执5266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山联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驻马店市乐山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武立新,总经理。
被执行人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创业中心兴华大厦**楼**。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山联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19年9月19日立案执行。本院(2019)豫1702民初402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