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浩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湖北浩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0116执197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4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黄陂区。 被执行人湖北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汉南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1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汉南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鄂0116民初719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5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湖北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撤回(2021)鄂0116执1970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2021)鄂0116执1970号案件的执行。 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张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