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422执138号

覃某某、广西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覃某某与广西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工资款17500,申请执行费163元。至此,覃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藤县劳人仲字(2021)第9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