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恒凯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广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526执保1198号
保全中心:
关于申请人陕西广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恒凯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中心移送的(2021)陕0526民初4090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已对被申请人恒凯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账户存款在2251533.33元限额内予以冻结。本案未在申请人陕西广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范围内足额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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