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大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牡丹江市大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林口县三道通镇至海林湖滨旅游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林口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1025执恢38号
牡丹江市大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林口县三道通镇至海林湖滨旅游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本院执行的牡丹江市大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林口县三道通镇至海林湖滨旅游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林口县三道通镇至海林湖滨旅游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