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宁宁祥商贸有限公司与 被执行人:青海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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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青0105执2162号
申请执行人:西宁宁祥商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青海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西宁宁祥商贸有限公司、青海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08135元(案款850000元、利息113915元、迟延履行金33320元、执行费10900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17日将该款转付申请执行人西宁宁祥商贸有限公司账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西宁宁祥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0105民初493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