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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陕1021民初2886号
原告:***,男,生于1957年7月18日,汉族,住洛南县。
被告:陕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碑林区。
法定代表人:侯征洲,公司经理。
被告:黄开伟,男,生于1964年3月28日,汉族,住洛南县。
被告:***,男,生于1960年4月5日,汉族,住西安市灞桥区。
原告***与被告陕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黄开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新冠疫情影响,原、被告暂均无法参与诉讼。本院经审查认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省各市各县区均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原、被告均无法参与诉讼,本案应中止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 判 员  刘 剑 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洪先梅
书记员郭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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