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缘毅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安徽省缘毅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安徽瑞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皖0111民初4031号
本院2017年9月18日对原告安徽省缘毅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瑞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皖0111民初4031号民事判决书中原告名称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将“安徽省缘毅空调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补正为“安徽省缘毅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审 判 长  周文生
人民陪审员  杨甫红
人民陪审员  胡庆年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何 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