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延安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陕0602执1480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1977年11月24日出生,陕西省子洲县人,现住延安市宝塔区兰家坪。
申请执行人**(系***女儿),女,汉族,1994年12月5日出生,陕西省子洲县人,现住延安市宝塔区兰家坪。
申请执行人**(系***儿子),男,汉族,2000年4月2日出生,陕西省子洲县人,现住延安市宝塔区兰家坪。
被执行人延安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延安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延安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延安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案件款全部汇至本院执行专户,申请执行人***、**、**已领取,并自愿放弃其他案件款。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陕06民终5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安强
审判员***
审判员*强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