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214执107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7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
被执行人青岛盛泽园林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办事处九水社区,组织机构代码74724628-7。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盛泽园林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7)鲁0214民初19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214执107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