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云南凯固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粤0306执保6577号
申请人: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领先工业园领先康体工厂三楼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99601M。
法定代表人:周仰璟,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周君,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固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金盾花园北区6幢4单元2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563186208B。
法定代表人:倪小平。
申请人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固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1569238.54元的财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函【保单号:PZDM202144030000000301】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作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固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价值1569238.54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执行员  连天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李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