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0122执26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04月16日生,汉族,住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男,1963年12月24日生,汉族,住西宁市城北区。
被执行人:青海铠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宁市。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铠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青01民终118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5月26日已执行完毕,本案标的18048元,执行到位金额18048元。现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