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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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0122执85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9年生,土族,住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男,1963年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宝清县。
被执行人:青海铠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宁市昆仑路20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铠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青0122民初563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6月1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98903元,执行到位标的为98903元。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