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铠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等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0122执85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9年生,土族,住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男,1963年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宝清县。 被执行人:青海铠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宁市昆仑路20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铠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青0122民初563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6月1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98903元,执行到位标的为98903元。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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