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825执恢77号
四川瑞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熊军:
四川瑞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熊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579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5795.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48365元。本院已于2020年4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四川瑞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至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规定,四川瑞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川1825执40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