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6民初3876号
原告:***,女,1986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告:余岭,男,1974年2月1日出生,汉族。
被告:**,女,1975年6月19日出生,汉族。
被告: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45号院3号楼727号。
法定代表人:余岭。
原告***与被告余岭、**、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  判  员   汪芬丽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辛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