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江南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康市江南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旬阳县鼎盛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陕0928执230号

申请执行人:安康市江南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0737979831H。

法定代表人:赵云,男,系公司执行董事。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0855。

委托代理人:曹永鹏,男,系公司项目经理,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5916。

被执行人:旬阳县鼎盛建材市场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旬阳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8593309758D。

法定代表人:李昌恋,男,系公司总经理。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9317。

安康市江南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旬阳县鼎盛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旬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的(2020)陕0928民初261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旬阳县鼎盛建材市场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安康市江南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164535.49及利息。

本院在执行中依法启动了网络查控,查询了被执行人旬阳县鼎盛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工商、证券等财产信息,未发现其有足额存款及房产、车辆、工商、证券等财产信息。本次执行中已对被执行人旬阳县鼎盛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并依法划拨旬阳县鼎盛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存款32558.59元,已支付申请执行人安康市江南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传统查控,亦未发现被执行人旬阳县鼎盛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现被执行人旬阳县鼎盛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已依法对旬阳县鼎盛建材市场有限公司限制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与申请执行人约谈,其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认为,经本院依职权查找,除本次执行到位的32558.59元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现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经与申请执行人安康市江南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约谈,申请执行人亦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案件继续执行的条件暂不具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陕0928执230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持本裁定书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白建刚

审判员  高爱辉

审判员  马志国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李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