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石泉县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缪锋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0922126

申请执行人:陈拥军,男,汉族,19690428日出生,住石泉县,居民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

被执行人:石泉县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XXXXX4363

被执行人:缪锋,男,汉族,19780310日出生,住石泉县城关镇北街社区影剧院隔壁,居民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

本院在执行陈拥军与石泉县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缪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缪锋无财产可供执行,陈拥军自愿放弃执行石泉县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陕092212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焦

执行员金述

执行员钟家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