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鸿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铜川市耀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鸿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203执169号 铜川市耀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鸿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铜川市耀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鸿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203民初9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203民初94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于2023年5月6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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