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内0802执恢882号
巴彦淖尔市某有限公司与巴彦淖尔市某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内0802民初131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巴彦淖尔市某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某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5)内0802执恢882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于2025年5月26日结案。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