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汇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陕西汇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岐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21)陕0323执248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成与陕西汇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陕西汇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陕西汇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