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日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内0603执保89号
申请人: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0745038230F,住所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中鸡乡李家畔。
法定代表人:侯振江,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鄂尔多斯市日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1150691787057931M,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日兴大厦A座01131。
法定代表人:刘荣,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人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鄂尔多斯市日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根据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的(2022)内0603民初804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本院于2022年6月21日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向金融机构发出查询通知,查询了被申请人鄂尔多斯市日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财产。根据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的(2022)内0603民初8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本院于2022年7月4日向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了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被申请人鄂尔多斯市日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坐落于××房屋,查封期限三年:2022年7月4日-2025年7月4日。
现该案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