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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润友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浙0825执1153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组织机构代码:792070727。

法定代表人杨红霞。

被执行人浙江润友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龙游县龙洲街道文化东路**组织机构代码:082913208。

法定代表人林超。

本院在执行浙江**建设有限公司与浙江润友商贸有限公司(2020)浙0825执1153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21日向我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浙0825执115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金尹伟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甘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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