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826执189号
四川圣河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圣河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03423.00元。立案执行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四川圣河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支付260000.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部分本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被执行人已于2020年5月28日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并交纳执行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