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大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市大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文法执字第1850号
申请人安阳市大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阳市大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修理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财产6.8万元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常波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