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亿鑫建筑工程公司

申请执行人某某与某某、祁阳县亿鑫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湘1121执1222号
***、祁阳县亿鑫建筑工程公司、何晓���: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祁阳县亿鑫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自行向本院提交了被执行人***履行该案全部义务的收款依据,并请求法院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15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11民终1550号民事判决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