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方通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724民初2430号
原告:***,男,汉族,1950年9月27日生,临朐县蒋峪镇姬家庄子村。
被告:***,男,汉族,1987年6月10日生,住潍坊市坊子区。
被告:临朐润德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朐县蒋峪镇政府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397334593C。
法定代表人:王成科,总经理。
被告:临朐县方通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朐县冶源镇原杨善镇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863080878N。
法定代表人:徐爱芹,董事长。
被告:**,男,汉族,1988年5月11日生,住临朐县。
上列当事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2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与本院(2021)鲁0724民初1513号案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依法合并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并入本院(2021)鲁0724民初1513号案件审理。
审判员  宫洪涛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  韩 波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724民初2430号
原告:***,男,汉族,1950年9月27日生,临朐县蒋峪镇姬家庄子村。
被告:***,男,汉族,1987年6月10日生,住潍坊市坊子区。
被告:临朐润德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朐县蒋峪镇政府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397334593C。
法定代表人:王成科,总经理。
被告:临朐县方通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朐县冶源镇原杨善镇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863080878N。
法定代表人:徐爱芹,董事长。
被告:**,男,汉族,1988年5月11日生,住临朐县。
上列当事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2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与本院(2021)鲁0724民初1513号案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依法合并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并入本院(2021)鲁0724民初1513号案件审理。
审判员  宫洪涛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  韩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