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北海市先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503执保670号 立案庭、北海市先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北海市先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被保全人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2023)桂0503财保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12月12日解除对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规定,(2023)桂0503财保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解除保全事项已解除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