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323民初119号
原告:山东巨源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东路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370637387X5。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告:天津安全电机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区******南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600553004F。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告:天津小猫天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北辰区大***津围公路西20公里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0552865447。
法定代表人:**年,董事长。
原告山东巨源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安全电机有限公司、天津小猫天缆集团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1月22日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巨源机械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77.69元、财产保全费1970元,由原告山东巨源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葛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