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526执保411号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渭南市鑫源建筑有限公司、陕西中**佳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中心依据(2023)陕0526民初1404号民事裁定书,2023年4月7日已对被申请人渭南市鑫源建筑有限公司、陕西中**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在80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