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新大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倪红涛、渭南市新大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陕0582民初1160号
原告:刁胜利,男,1978年9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陕西省华阴市。
被告:倪红涛,男,1986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陕西省华阴市。
被告:渭南市新大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告刁胜利与被告***、渭南市新大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日立案。原告刁胜利于2018年11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刁胜利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刁胜利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刁胜利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