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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温州市鹿城区蒲中路与经一路交叉口T02-07地块工地工程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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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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